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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我省新增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(市)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座谈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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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和省政府的部署,我省新增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6个县(市)要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,并于2017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省发改委于2017年1月12日在贵阳市紫林宾馆二楼第4会议室,组织召开了我省新增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(市)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座谈会。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,安排布置负面清单编制工作,对国家发改委印发的《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进行了解读,并围绕如何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进行了座谈讨论。会议由省发改委规划处负责同志主持,赤水市、习水县、江口县、石阡县、印江县、沿河县、黄平县、施秉县、锦屏县、剑河县、台江县、榕江县、从江县、雷山县、荔波县、三都县发改局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、省发改委规划处有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  会议指出,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,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战略任务,也是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的重大举措,对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县(市)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,严格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确保在享受财政转移支付等优惠政策的同时,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,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,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。
  会议要求,各县(市)要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开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,要依照《办法》,遵循“县市制定、省级统筹、国家衔接、对外公布”的工作机制,因地制宜编制负面清单。要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工作班子,在深化调研的基础上,认真梳理本地区域内产业发展情况,系统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,结合本地区所属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,筛选并提出纳入负面清单的产业类型,编制形成产业准入负面清单。
  参会县(市)发改局负责同志一致认为,重点生态功能区编制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意义重大,有利于加强本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,能有效避免盲目发展不适宜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,有利于发展绿色经济和生态产业,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县(市)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大家纷纷表示,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县(市)政府领导汇报,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,尽快组建工作班子,加强调研和论证,努力提高编制质量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负面清单编制任务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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